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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财通全力迎接监管并合规自查

  近日,北京市金融局发布《关于启动在京注册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将先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自律检查、行政核查,压茬进行。同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工作。

图片来源: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为了配合互金整治办和金融局的整体部署,为了更稳健合规地经营,做好风险管控,保证信息中介的本质定位更加明确和清晰,尽最大可能保障出借人和借款人权益,作为中国创新移动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平台,玖财通在第一时间响应通知,根据通知内容积极配合部署自查工作,严格合法合规经营。未来,玖财通在不断加强自身合规建设的同时,也将与业内同仁一起努力,共同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稳健发展。

  一、通知概述

  据了解,本次自查主体为收到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北京互金整治办”)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事实认定整改通知书》、2016年8月24日前设立且从事网络借贷业务、尚在正常运营的机构。

  通知要求,各机构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自查小组,自查小组由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董事长、CEO、合规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人应对自查结果真实性负全责和最后责任,合规负责人具体负责自查工作。

  同时,自查报告应包括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进度、存量业务规模和风险化解情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或风险隐患等。通知要求,各项自查落实到人,保证自查结果客观准确,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风险点要边查边整,即查即改。自查报告还须加盖机构公章、高管人员及主要股东签字,同时出具高管及主要股东签署的真实性承诺书。

  此外,自查业务范围是截止到自查报告提交之日上月月末的机构存量业务,提交自查报告的同时提交若整改不合规的良性退出方案,可参照《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规程》制定,签章要求同真实性承诺书。关于提交自查报告的时间,原则上应于2018年9月30日前提交,最迟不得晚于2018年10月15日。

  二、自查内容

  本次合规自查须按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资金存管、信息披露指引等要求,结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严格执行,重点关注以下十个方面:

  1、是否严格定位为信息中介,有没有从事信用中介业务;

  2、是否有资金池,有没有为客户垫付资金;

  3、是否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4、是否直接或变相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付息;

  5、是否对出借人实行了刚性兑付;

  6、是否对出借人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分级管理;

  7、是否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的风险信息;

  8、是否坚持了小额分散的网络借贷原则;

  9、是否发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或剥离到关联机构发售理财产品);

  10、是否以高额利诱等方式吸引出借人或投资者加入。

  对此,业内人士纷纷表示,相信随着全国各地自查工作的陆续开展,网贷合规进程也会进一步加快,行业良性回归也是指日可待。作为一家一直稳健运营的创新移动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平台,玖财通一直把合规经营视作企业的立足之本和生命线,将坚守金融的初心和信仰,坚决按照合规自查的标准及规则执行,严格按照网贷行业“一个办法、三个指引”监管制度及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标准、从严把关;坚持查改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风险点,边查边改、即查即改,有序化解风险、切实保障出借人合法权益,全力迎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