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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包头实现外贸进出口总值45.4亿元 私营企业进出口总值6.3亿元

  4月23日,记者从包头海关了解到,一季度包头地区实现外贸进出口总值45.4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长17.2%。占全区进出口总值的17.3%,在全区各盟市中排名第二。其中出口26.9亿元人民币,增长28.2%;进口18.5亿元人民币,增长4.2%。

  贸易方式趋于集中,一般贸易继续占据主导地位。一季度包头地区一般贸易进出口总值43.5亿元人民币,增长16.6%,占同期包头地区进出口总值的95.8%。

  国有企业进出口总值占七成,私营企业进口大幅增长。一季度包头地区国有企业进出口总值达33.8亿元人民币,增长10.8%。私营企业进出口总值6.3亿元人民币,增长96.5%。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值5.2亿元人民币,增长5.4%。

  贸易伙伴结构基本保持稳定。一季度,澳大利亚位居包头地区第一大贸易伙伴的位置。与澳大利亚双边贸易总值13.4亿元人民币,下降5.6%。越南位居贸易伙伴第二位,与越南双边贸易总值4.7亿元人民币,增长76.7%。韩国位居第三,与韩国双边贸易总值3.3亿元人民币,下降36.7%。美国、马达加斯加、印度分别位居贸易伙伴第四、五、六位。

  出口主要商品结构保持稳定。一季度,包头地区累计出口钢材20.3亿元人民币,增长41.6%,占出口总值的75.5%;出口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2.1亿元人民币,增长37.3%;出口机电产品2亿元人民币,下降18.4%;出口稀土及其制品2亿元人民币,增长19.9%;出口汽车0.5亿元人民币,下降56.3%。上述五类合计占出口总值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