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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第二批市级公租房开放申请 解决台湾青年住房困难

■同安区滨海公寓 陈万泉 摄

  台海网9月26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在厦台湾青年看过来!第二批市级公租房开放申请了,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台湾青年,近期可自行前往各房源看房。

  为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逐步为台湾同胞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政策,鼓励支持台湾青年来厦就业、创业,根据《台湾青年申请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厦门市于近日组织第二批台湾青年申请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工作。

  哪些人可以申请?

  这批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为在厦门稳定就业且与所服务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含个体工商户负责人),持有台胞证的45周岁(含)以下台湾青年。

  如何申请?

  10月1日至8日,有承租意向的台湾青年可自行前往各房源看房。10月15日前,企业申请者,由各企业汇总本单位台湾青年申请需求,向市台胞服务中心(思明区白鹭洲路16号团结大厦510室)报送“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单位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者,直接向市台胞服务中心报送“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台湾青年个人申请表)”。

  房源分布在哪里?

  此次房源主要包括翔安区洋唐居住区、同安区滨海公寓、海沧区海新阳光公寓3处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经简单布置后即可入住。其中,海沧区海新阳光公寓为新增加房源。

  每月房租怎么算?

  翔安区洋唐居住区每月每平方米租金约23元;同安区滨海公寓每月每平方米租金约19.08元;海沧区海新阳光公寓每月每平方米租金约25元。

  交房要走哪些流程?

  11月5日前,市台胞服务中心根据安居集团提供的租赁房源情况统筹配租。市台商协会与承租人签订合同,根据合同规定向承租人收缴首笔租金及押金;11月20日前,承租人未按合同缴交租金及押金,视为自行弃租。安居集团收到租金及押金后,向承租人提供租赁房源,具体交房时间以安居集团完成相关手续为准。

  背景

  解决台湾青年住房困难

  鼓励他们来厦就业创业

  今年3月,厦门面向台湾青年推出首批公共租赁房。3月29日,第一批15名台湾青年拿到厦门市公共租赁房的钥匙。

  首批开放的房源,位于翔安区洋唐居住区和同安区滨海公寓,配备床、桌椅、橱柜、沙发等家具,还有空调、热水器等电器,承租人经简单布置后即可入住。

  厦门市去年推出市级公租房伊始,就考虑到在厦就业、创业台湾青年的住房困难,由厦门市台办会同厦门市建设局、安居集团等部门,为台湾青年量身定制了《台湾青年申请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减少台青在厦就业、创业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