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小长假云南省接待游客781.9万人次 旅游总收入达61亿元
据云南省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4月7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 清明小长假期间,云南省共接待游客781.9万人次,同比增长16.3%;实现旅游总收入达61亿元,同比增长20.7%。游客接待量居全省前5位的州市分别为昆明、红河、曲靖、大理、昭通,分别达到202.3万人次、101.9万人次、73.5万人次、64.2万人次、50.4万人次。
清明小长假期间,接待过夜游客313.3万人次,同比增长11.9%;接待一日游游客468.6万人次,同比增长19.4%。过夜游客收入33.5亿元,同比增长14.2%;一日游游客收入27.4亿元,同比增长29.7%。
据初步统计,清明小长假期间,全省自驾车达372.9万辆次。其中昆明市进出自驾车达到82.9万辆次,居全省第1位;玉溪市自驾车达48.2万辆次,居全省第2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驾游成为了该地区小长假市场增长的主要推动力,进出自驾车达44.4万辆次,居全省第3位。此外,文山、楚雄、保山、丽江、大理、曲靖等地进出自驾车超过20万辆次。
今年清明小长假以祭祖、扫墓为主,短线游、周边游居多,长线游客较少,散客游、自由行人数平稳;以踏青、赏花、采摘、吃农家菜为主要内容的乡村休闲游受到青睐,成为旅游市场一大亮点。此外,团队游客有所减少,散客游、自由行人数明显增加。游客主动向周边景区景点分散,个性旅游更加明显,主要景区景点拥挤、承载量过大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全域旅游格局初步形成。文明出行渐入人心,通过加强服务管理和对游客的引导规范,游客整体文明程度有较大提高,随意插队、乱扔垃圾、大声喧哗、破坏景区等不文明现象明显减少。
全省各地组织公安、交警、消防、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公路沿线、旅游市场、涉旅购物场所、主要游客集散地、重点景区景点等的巡查检查力度,重点查处导游带团进店、虚假宣传、强迫购物、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监管。(记者 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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