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昌吉州实现商品零售总额201.49亿元 同比增长7.4%
2018-12-03 17:41来源:
昌吉日报
天山网讯(通讯员王丹蕾报道)日前,笔者从昌吉州统计局了解到,1-10月,昌吉州实现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47.20亿元,同比增长7.3%。
从销售单位所在地看,城镇市场增速快于乡村消费市场增速。城镇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8.75亿元,同比增长8.4%;乡村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45亿元,同比下降0.4%。城镇市场占全社会零售额的比重仍在八成以上,增速快于乡村市场8.8个百分点。
从消费类型看,商品零售增速快于餐饮收入增速。1-10月,全州实现商品零售总额201.49亿元,同比增长7.4%;实现餐饮收入45.71亿元,同比增长6.8%。商品零售总额占全社会零售额的比重达到八成以上,增速快于餐饮收入增速0.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