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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份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6% 环比上涨1.4%

  2月份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6%

  本报讯 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调查,2019年2月份,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6%。其中,城市上涨1.6%,农村上涨1.9%;食品价格上涨0.9%,非食品价格上涨1.8%;消费品价格上涨1.6%,服务价格上涨1.7%。

  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1.4%。其中,城市上涨1.4%,农村上涨1.1%;食品价格上涨4.1%,非食品价格上涨0.8%;消费品价格上涨1.6%,服务价格上涨1.0%。其主要运行特点:一是鲜菜和鲜瓜果价格受持续降雨叠加春节需求增加影响,分别上涨14.9%和 7.5%;二是旅游和交通费价格受旅游旺季影响,分别上涨10.4%和2.3%;三是车辆修理与保养和家庭服务价格受春节人工成本费用上涨影响,分别上涨8.1%和3.3%;四是水产品价格受冬季养殖及捕捞产量减少叠加春节需求增加影响,上涨6.6%。

  2月份,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1.8%,环比上涨2.8%。其中,鲜菜价格环比上涨14.9%。

  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调查,2019年2月浙江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0.4%,降幅较上月扩大0.3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环比下降0.4%。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1.5%,环比下降0.5%。

  本报记者 张云山 通讯员 汪月娇

  张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