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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开展汉江生态大保护 打造水清景美的水生态环境

  今年以来,宜城市把贯彻落实汉江生态大保护作为重要工作,采取七项措施,打造水更清、景更美的水生态环境。

  严格推行河库长制。成立了书记、市长分别担任第一总河库长和总河库长的河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库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宜城市河库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境内河流、水库、大堰塘纳入市镇村三级河库长体系,并制定了《宜城市市级河库保护名录》。在河道、水库显著位置竖立了河库长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明确了河库长巡库日,建立了市级河库长巡河(库)台账,摸清存在的问题,制定“一河(库)一策”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汉江污染源整改全面销号。按照清单式管理、台账式销号的方式,逐一摸排,逐一督办,逐一整改,逐一销号,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40项汉江宜城段污染源整治任务,关停了汉江一公里以内的聚鑫磷制品、宜城志鑫科技、永鑫生物3家化工企业,对违法生产、偷排超排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做到全覆盖、零容忍。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深入推进。重新调整划定了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对禁养区25家养殖场全部关停,其他29家养殖企业通过市政府以奖代补的方式,促进标准化改造、资源化利用。

  蛮河流域综合治理成效明显。全面摸清汉江、蛮河沿岸排污口,并对每个排污口针对性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工作任务、整改要求和时限。目前,蛮河沿岸28个排污口及6个断面水质实行了月监测、月通报制度。蛮河水质稳定在Ⅲ类。

  汉江饮用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加大对汉江地表水的监测频次,增加监测点位,实时掌握汉江水质变化状况,并在饮用水源地设立标志,安装围栏,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新建项目,拆除保护区内违章采砂设施,确保了汉江水质保持Ⅱ类以上标准。

  整体水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开展拆除网箱围网、防汛安全隐患排查、禁止水库投肥养鱼等专项行动,使一批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宜城市共拆除汉江河道网箱养殖6处,清理河库行洪阻碍1700余立方米,河流、水库的水变清了,环境变美了。

  污水处理厂建设有序推进。扩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沉淀池和配水井池壁钢筋安装和模板安装以及南北两个厌氧池施工降水工作。竣工投运后,污水处理能力将由2万吨/日提升到4万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