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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地铁2号线乘客将未熄灭烟头扔进垃圾桶 导致垃圾桶冒烟失火

  据合肥晚报报道 10月14日,一男子在2号线地铁站内将抽完还未熄灭的烟头扔进站厅垃圾桶,导致垃圾桶冒烟失火,幸好被工作人员及时扑救。轨道交通公司发布警示,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良好的乘车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地铁空间(含站台、站厅及车厢)严禁吸烟。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乘客将未熄灭的烟头扔进垃圾桶

  10月14日早上9:30,地铁2号线四牌楼站人来人往,突然车控室接到安保报告,站内出现紧急情况,车站站厅A端垃圾桶内有烟雾冒出,且有烧焦的味道。

  接报后,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疏散乘客组织灭火。与此同时,最先发现火情的安检员汤夏已经提着装满水的水桶返回事发点,因垃圾桶不属于电气设备,众人立即协力用水将垃圾桶烟火浇灭。经现场查看,着火原因系垃圾桶内被乘客扔进未熄灭的烟头导致。好在发现及时,并未造成严重后果。

  事后,车站工作人员调取当天监控视频发现,当时扔烟头的乘客位于一拨人中,无法看清其面孔,但其身着服装等线索依然保留,具体身份信息将有待进一步调查。

  据了解,该类事件在合肥不是首次,去年10月17日,1号线合工大南区一乘客在站台吸烟后致使垃圾桶失火,后被行政处罚100元。

  禁止在车站或者车厢内吸烟、点火

  作为全国文明城市,近年来合肥正在积极推动无烟环境立法,强化公共场所控烟主体责任和监督执法,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合肥地铁站内密闭环境不可以吸烟,人群聚集如果有明火容易引发险情,因此市民发现有人抽烟可联系地铁工作人员来处理。

  合肥轨道交通相关人士向广大乘客提醒,根据《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有关规定:乘客应自觉保持地铁车站、车厢内的环境卫生,禁止在车站或者车厢内吸烟、点燃明火等。如造成地铁运营损失或伤害他人的行为,由其承担相应责任,严重者将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记者了解到,在1、2号线地铁站内没有吸烟特区,包括卫生间都是不允许吸烟的,市民如果看到有吸烟的,可以主动警示,如果对方置之不理,可以联系工作人员,他们会按规定对吸烟者进行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