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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为40万农民购买防贫保险

  记者日前从南漳县扶贫办了解到,该县为处在贫困边缘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收入不高不稳的脱贫户购买了防贫保险,防止他们因病、因灾、因学致贫、返贫。

  2018年11月23日,武安镇双柏树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杨勇驾驶摩托车外出办事,不幸遭遇车祸,需医疗费约2.8万元。经交警认定,事故主要责任在另一方。然而,另一方也是贫困户,无力负担医疗费。由于新农合对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该县根据扶贫保险的相关协议条款,以自付0.5万元为预警线,医疗费共计27011.02元,扣除0.5万元起付线,实际按照22011.02元的70%核定医疗保险费用,由保险公司赔付15407.7元。

  值得一提的是,防贫保险不需要个人掏钱,全部由政府买单。南漳县扶贫办主任刘祥云介绍:“县财政拿出200万元,按每人每年50元保费标准,为全县10%左右的农村人口(约40万人)购买防贫保险。”

  2019年1月31日,南漳县武安镇三股泉村村委会的信息公布栏上贴出了防贫保险拟救助名单公示,对村民周顺平家遭遇火灾损失 2万元的事作了说明。按照防贫保险协议,因灾损失以自付1万元为预警线,扣除1万元起付线,1万元至3万元的按照60%的比例发放,共赔付0.6万元。也就是说,公示结束后,周顺平将获得0.6万元赔偿。

  防贫保险保障的是处在贫困边缘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收入不高不稳的脱贫户,这类群体是动态变化的,实际上保障对象覆盖全体农村居民。

  防贫保险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当地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之后产生的自付费用给予赔偿,自付费用分档设置赔偿比例,最高赔偿比例达90%。如果一个脱贫户大病产生10万元医疗费用,自费2万元的话,防贫保险可以赔偿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