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南通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批最新人事任免,详情如下:

29日至30日


【资料图】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

通过人事任免议案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3月30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陆久斌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任命符东杰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任命谷昔伟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陆炜炜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刘瑜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少年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方永梅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金玮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免去其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张志刚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李莹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周涛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周锦明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汪圣明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倪海力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杨盛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人员名单

(2023年3月30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陈学武同志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倪俊同志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陆音同志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铁同志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来源丨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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