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江西公布“鼠头鸭脖”事件的调查结果:根据国内权威动物专家对提取的当事学生所拍现场照片和视频进行专业辨识,判定异物为老鼠类啮齿动物的头部。

在这一事件中,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以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指鼠为鸭”,遭到网友讽刺。上海法治报·法治新闻眼融媒体工作室邀请上海律协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玉奇律师就该事件引发的“公信力危机”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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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和当地市场管理局“指鼠为鸭”,整个事件的发展已造成了信任危机。有人用“塔西佗陷阱”来形容当下政府公信力状况,即指当公权力失去公信力时,无论发表什么言论、无论做什么事,社会都会给予负面评价。这样形容或许有些激烈,但也反映了民众对于政府的一般期许与长期形成的信任落差之间的裂隙。

政府公信力是一种“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东西,需要公权力机关极为认真对待。

当下,一种关于“大局观”的集体主义立场被过分强调,具体执法者不求甚解,往往产生为“大局”而忽视个案正义的情况,由此衍生出一些恰恰与“大局”相悖的结果。如果执法者过于喜好宏大叙事,而以“大局”为名,损害个案正义,事实上,必将会对通过无数“个案正义”千辛万苦累积起来的公信力造成损害,分别来看,那些过往的“指鼠为鸭”行为或许并不是那么严重,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不可不慎。

我们指责的“指鼠为鸭”行为中的当地市场管理局及更高层级的管理者,都是前述“大局观”的错误执行者。江西省调查组的结论是对政府公信力的一次修补,也是一场生动的危机公关。

法治要求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但都需要以尽力正确为前提。

所谓正确,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政府公信力的构建,在执行层面,行政机关应当重视每一个案件的正确处理,且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高效回应群众的质疑。除此之外,没有捷径可以走。司法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要能坚守法治底线,勇于纠正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人民群众对政府公信力的期待,也许就是如此简单。

作者 | 李玉奇(上海律协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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