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六月末,在浙江省某师范大学,一位新生被紧急送往医院,医生判定其为二级烧伤;而该新生,被同级一位女生蓄意朝他后背泼热水的短视频,也瞬间上了热搜,事后,该女生一脸的无所谓,甚至还很自得:“我泼了他们也不能拿我怎样,大不了就装抑郁咯!”

一.“我有抑郁症!”

1.这不是蓄意害人的借口!

近些时日,网络上的一些视频出现的越来越多,它们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巨大的,有些事件的处理不公平,反而会引导很多人走入歧途。

就拿七月初一发生的那起,“师范女生拿热水泼人,造成同学二级烧伤”事件来说,视频里的女生对教练的安排不满意,你没胆去向教练反映,搁那拿陌生人发泄算什么?


(资料图)

这年头不会还有人以为,这种行为很酷吧?我只想说,九年义务教育怕不是白学了,就这还师范生呢?以后这人要是去当老师了,学生一让你看着不顺眼,是不是还要动手害学生呀?说实话,就这种的,学校敢让你毕业,恐怕也没人敢收,人家孩子家长,才不放心把孩子交给没有师德的人。

再说军训,哪个学生不是从那个阶段过来的?不是吧,就你一个人受不了啊?哎呀,那你可真是“娇贵”啊,到底是哪个不知名家族出来的大小姐啊,在那瞎搞什么,你以为你做的很对吗?

这世上最让人讨厌的,就是这种自以为是、自大的人,教官的安排不对吗?不合理吗?哪里不对了?哪里不合理了?男生、还是女生有什么区别吗?难道不都是人?

有些人嘴上说着,古代封建制度不好,轻视女性;于是他们提倡男女平等,可事实上,他们的做法呢?面上提倡男女平等,实际上总是教育别人“她是女孩子,你一个大男子汉,要让着她”,这就真的是所谓的“男女平等”?

2.并非真的“平等”

平等平等,本该是每个人都处在一条水平线上,不是说要谁让谁;可这个社会,不是“重女轻男”,就是“重男轻女”的,真的没看到所谓的“男女平等”。

浙江师范的那个女生,她表示说,教官安排给男女生的任务不公平,可其实挺公平的,人家教官的安排,女生已经挺轻松了,我想不明白,怎么会有人,因为这么一件事,就拿热水去泼人家?还是泼的无辜的新生?

男生让跑一千米,女生才跑八百米,这哪里不公平了?谁高校时期的军训,不是这么过来的?以前的时候,教官下令去跑,也没人有这么大的怨言,谁不是乖乖去跑了?你要是跑不了,你就去找教官反映,拿人家新生撒什么火?

有些人的思路,真的是很难让人理解,她的做法,也永远难以令人苟同;做错了事,泼伤了别人,不道歉,甚至还有些幸灾乐祸、或者是沾沾得意?

事故后第二天,不仅一脸不在意的去上学,谈起她做的事情,她还颇为自得:“谁还没得过抑郁症啊?我只要不退学、我就乱发疯,谁能拿我怎么样?”

服了,抑郁症是拿来伤害别人的理由吗?她的父母,甚至拿她得了抑郁症的事,跑去学校说:“要是我女儿因为这事,抑郁症犯了、出事了,你们是要负责任的!”

那照这么说,人家无辜受伤的,要是因为这次烧伤、产生了心里阴影,然后又患上了抑郁症,动手的人是不是也要为此负责啊?

二.“抑郁症,不是伤害别人的理由!”

我是搞不明白,这年头,抑郁症是谁都能得了吗?那心理素质、心理承受能力是该有多差,想开一点不好吗?大家都是普通人,受的痛、吃的苦都是一样的,谁也不比谁好受。

况且,得抑郁症、和蓄意动手伤人,这完全是两码事,要照动手女生、及她家长的意思:抑郁症患者伤人,不能严惩,不然孩子想不开了,学校要负责;照这个意思,社会的不良风气岂不是更不好了?

抑郁症、精神病,这些从来都不是伤人、害人的理由!要是人人都仗着自己得了抑郁症、精神病,为所欲为、还不用受到惩罚,那法律恐怕也没有存在的意义!

七月二日,也就是昨天,发生事件的那所师范学校的校方,发布了通告,“贾某某在06月30日上午,蓄意将热水泼向陈某某的后背、并且还向他人乱喷假发护理液;陈某某送到医院后,被诊断为二度烧伤。”

该校方查实贾某某所犯恶行属实后,只是给了其“留校察看处分”这一个处罚,他们还表示,经过调解,伤员已和加害人达成和解。

这种不痛不痒的处罚,是不是就是想让日后,依然有类似事件发生?二度烧伤,加害人还是蓄意的,这实际上,已经可以隶属“刑事案件”了。

当然,既然伤员已经“同意和解”,外人也不能多说些什么,即使再看不上这种“轻拿轻放”的处罚,也做不了什么,不过这世上,恶人自有恶人惩治。

结语:

抑郁症,都有心情害人了,怎么会像是有患过抑郁症的人的样子?还是伤害无辜的人,不过就是拿“抑郁症”这个名头做幌子,然后掩盖自己蓄意伤人的事实,以免受到严惩罢了。

针对这种仗着“病情”“恶意伤人”的事件,相关部门不如完善一下相关法律法规,伤员受到伤害,加害人却逍遥法外,着实让民众寒心。

这就跟那些,在学校欺凌别人以后,受害者的家长来学校找校方要说法,最后加害人来了一句“我得过抑郁症”…然后呢,事情就不了了之吗?“抑郁症”,什么时候成了恶人拿来洗脱罪名的“免死金牌”?

今天有人借着“抑郁症”,蓄意使无辜者被二度烧伤,还没有受到合理的惩罚;那明天是不是就有人,借着“抑郁症”,来犯下更严重的恶果?只希望这方面的法律,更加完善吧!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