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民声】

舒年

近几个月,摩托车网红出事故甚至亡人事故频频发生,甚至有未成年网红身亡,引起舆论关注。根据一些城市公布的数据,随着摩托车出行量的上升,涉及的亡人事故数量也在上升,亡人多为通勤者、跑山者和快递外卖驾驶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未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发生事故较多,且多为单方事故。

探讨摩托车事故,有这样一种声音,认为事故的原因在于摩托车本身,认为应当限制甚至禁止摩托车上路。但是,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其本身并不能被视为“洪水猛兽”,我国摩托车保有量近1亿辆,其大量存在是有一定原因的。

在乡镇区域,摩托车是居民出行的重要工具之一,因为当地公共交通工具较少,单次出行距离较大,摩托车速度快且能携带物资,适应多种路况。较大城市情况则不然,人口密度大、可供选择的公共交通工具较多,摩托车不具备不可替代性,相反,其投放和管理一旦无序放任,又可能对城市其他交通参与者,以及城市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诸多参与方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正因如此,不少城市对摩托车有限制性条件,这些限制在一定程度上是基于不同城市的不同情况,考虑到人口密度、空间环境、交通模式、噪音能耗、安全出行等诸多因素来设定的,并非“千城一策”。如果这些基于客观条件制定的措施能实施到位,比如不改装成超标车,不无证驾驶、违规驾驶、超速驾驶,戴合规的“一盔一带”,遵守限行规则等,或许不少事故就不会发生,社会对于城市摩托车“该不该禁”的讨论角度也会有所转变。但事实上,一些城市虽有摩托车管理措施,并未落到实处,一方面摩托车机动性强,现场处罚不易,耗费人力较多,另一方面是缺乏有效的联动管理机制。还有一点不容忽视,对于摩托车使用的若干社会关联方缺乏事先干预机制,比如督促小哥“快了还要更快”的个别快递和外卖企业、为摩托车提供违规改装的店面,在禁限区域为摩托车加油的加油站和默许其随意停放进出的小区管理方等。

换言之,摩托车事故频发,并非摩托车本身的问题,而是摩托车大量增加后带来了社会治理新情况,而驾驶人以及驾驶人所在企业、为驾驶人提供若干服务的关联方,同样也是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一员。摩托车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有关方面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合理优化相关措施,在人口和交通流量密集且有替代性公共交通工具的城市区域,当管则管当限则限。摩托车管理涉及交通、交管、市场等诸多部门,要有行之有效的多方联动机制,运用好智能化手段实现源头治理,使相关措施真正执行到位。毕竟,摩托车管理不是一个单纯的交通管理问题,其一旦失管失控,将影响到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