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屋遗产不需要交税,个人无偿赠与的房屋也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房屋遗产继承过户费用有继承权公证费,房地产价值评估费,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和契税。

一、继承房屋遗产需要交税吗

继承房屋遗产不需要交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资料图片)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法律快车提示:房产继承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缴纳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以及5元的权证印花税。

二、房屋遗产继承过户费用有哪些

房屋遗产继承过户费用有: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用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三、房产继承税收政策

房产继承税收政策:

1.执行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

2.被继承人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累计不超过二万元的赠与财产。

3.被继承人拥有所有权,并与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价值不超过五十万元的住房。价值超过五十万的,只允许扣除五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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