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杀人罪犯判死刑 手段极其残忍属于滥杀无辜的行为

南宁去一男子超市杀人案,目前南宁市的中法院已经做出判定,对他所犯的故意杀人罪进行判刑,判定犯罪嫌疑人周某死刑,并剥夺他的终身政治权利。 这名周某因为去超市购物的,回家时候却发现东西少了一部分,他就怀疑是收银员将东西偷拿走了,然后就返回超市去讨说法,还要看当时的监控录像,就遭到了对方的拒绝,随即周某就掏出随身的匕首将超市里面的9人都捅伤了。

然后就有警方来处理了,并将这件案近交由南宁中院审判。南宁中院就认为周某的这种情况很是严重,他在公共场所就这样滥杀无辜,拿刀随意的刺杀人。就是主观上的故意杀人,客观上就实施了杀人行为,还造成了7个受害人重伤二级,还有两个受轻伤,但是他的行为还是构成故意杀人罪。 虽然说经过调查说在案发期间,周某有关系妄想、被害妄想症等精神病,具有限定的刑事责任能力,还是杀人未遂,可以从轻处罚。

但是,对于整个案件的发生,周某对于整件事请还是很清醒的,所以还是正常的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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