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但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整个社会经济发展被按下了“暂停键”,使得今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工作变得有些艰难。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27个部门和单位印发《消费扶贫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开展30项具体行动,持续释放消费扶贫政策红利,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和服务,带动贫困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帮助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脱贫,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在消费扶贫过程中,能够将消费与生产、流通相结合,推动贫困地区的产品和服务融入全国大市场。

贫困地区往往农产品丰富,且品质较好,这恰恰契合了当前消费者对优质农产品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因此,消费扶贫既是公益行为,也是经济行为,能够让消费者通过消费达到扶贫目的,同时满足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需求。

从农产品生产、流通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看,消费扶贫是“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政策的有效延伸。消费扶贫这种方式近几年才兴起,于2019年正式纳入国家脱贫攻坚政策体系。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成为消费扶贫的顶层设计。此意见指出大力实施消费扶贫,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

近年来,各地在推动消费扶贫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实践,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消费扶贫的政策措施,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和做法,消费也可扶贫的理念正逐步得到社会各界认可。

据统计,2019年,东部沿海地区直接采购和帮助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483亿元,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直接采购和帮助销售定点扶贫县农产品154亿元,动员引导其他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直接采购和帮助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超过1000亿元。

今年1月,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七部门已经出台过《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旨在以消费扶贫行动为抓手,以促进扶贫产品稳定销售为重点,满足城市居民需求升级和帮助贫困群众持续增收,构建社会扶贫的长效机制。

时隔两个月再次出台措施,一方面是受疫情影响,施策力度和方式有所变化,另一方面也足见这种方式在扶贫工作的重要性。

《行动方案》指出,各部门、各单位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打通在消费、流通、生产各环节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积极开展产销对接,切实解决贫困地区农畜产品滞销问题,多渠道促进贫困地区旅游服务消费,以最大程度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和贫困群众增收带来的不利影响。

贫困地区不乏高品质无公害的特色农产品,但多年来,由于地处偏远,交通物流不便,网络不通,贫困群众想把农产品卖出去,却不知道去哪卖、卖给谁,而消费者想买绿色、天然的特色农产品,也面临高价、无从了解产品品质等难题。

要解决这种尴尬的局面,就一定要打通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渠道。《行动方案》在打通流通“瓶颈”方面,提出将加强贫困地区网络基础设施、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网点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参加各类产销对接活动。

此外,近年来在各地探索消费扶贫的实践中,越来越多地暴露出“有品不优”“有产无量”等问题,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的体验感,进而影响了消费扶贫的可持续性。

因此,在提升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质量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将通过支持贫困地区建立生产基地、开展标准化生产、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实施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精准对接等,确保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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