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网约车出租车行业疫情防控管理规范》(下称“规范”),规范要求疫情期间,网约车出租车运营时适当控制载客人数;暂停拼车业务;司机与乘客减少交流。

网约车出租车空间密闭狭小,运营期间司机与乘客相距较近,如防控防护不到位,极易引发新冠疫情传播。基于此,制定网约车出租车运营期间疫情防控管理规范。规范提出了多项网约车出租车行业日常疫情防控措施:

规范提出,运营机构(平台)要建立司机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定期组织司机进行核酸检测,新入职司机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组织司机落实新冠肺炎疫苗全覆盖接种工作。通过车载音频、视频监控等方式监督司机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规范提出,司机有发热或呼吸道、消化道等症状时严禁上岗,并尽快就医排查。司机在运营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同时应提醒乘客全程佩戴口罩。服务期间注意手卫生,清洁双手前不触碰口、眼、鼻,接触可能被污染物品后必须洗手,或用手消毒剂消毒。尽量使用非现金收付方式。车内醒目处、座椅背面张贴提示语和卫生防疫知识。保持车内空气清新,定时开窗通风;保持车内整洁,及时清扫垃圾;保持座椅套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定期清洁消毒车门把手、扶手、座椅等乘客经常触摸的部位;车内准备垃圾袋等防护清洁用品。送机场、高铁、城际交通等京外入京人员,必须消毒后才能接载其他乘客。

规范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不能上路运行,司机不能上岗:载客时不佩戴口罩或佩戴口罩不规范的(建议使用一次性医用口罩或N95口罩);不落实一单一消毒一通风的;未进行每周核酸检测的;未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有接种禁忌症除外);搭载不佩戴口罩或戴口罩不规范的乘客的;未落实上车前北京健康宝“扫码登记”的;车内未配备手消或快速消毒剂的;有发热或呼吸道、消化道等症状的。

规范提出,如不遵守上述行为,接到举报一经查实,由交通主管部门对外通报,必要时采取熔断机制及相关处罚措施。暂停该车运营7天;屡犯超过三次的,延长暂停运营时间直至注销运营资格;连带追究所在网约车出租车运营机构(平台)的主体责任。如不遵守上述行为,造成疫情传播的,采取相关行政、刑事处罚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连带追究所在网约车出租车运营机构(平台)主体责任。

规范还提出,疫情期间,网约车出租车运营时适当控制载客人数;暂停拼车业务;司机与乘客减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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