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记者从市城管委办公室获悉,为加快消费恢复提振,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即日起,市区开放30处夜间经营区域和路段,允许出店占道经营。

市城管执法委市容科科长王维东介绍,各城区、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安全有序的原则,统筹考虑交通、市容、环境等因素,划定了辖区夜间经营区域和路段、经营时段。

与市区近两年“夜市”开放区域数量相比,今年达到最高值,比去年多10处。王维东表示,今年新增部分区域和路段,一是为提振相关行业经济,特别是餐饮行业;二是为照顾低收入群体,提供固定经营场所,增加家庭收入;三是为化解游散摊贩等城市管理难题,引导游散摊贩进入开放区域和路段,在指定时段内规范经营。

“夜市”有序开放,商户要严格落实“定区域、定时段、定类型、定标准、定措施、定责任”等“六定”管理要求,不得在规定时段和规定区域之外开展占道经营活动;不得在店外进行食品制作、露天烧烤等加工作业;不得噪音扰民和污染环境;不得占压盲道和消防通道;不得损坏市政公用设施;不得占用机动车道影响车辆通行。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临时开放的区域、路段要加强规范管理;城市管理、卫生防疫、市场监管、公安、交通、商务、消防、住建、生态环境、水利湖泊、自然资源和规划等市直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履行监管责任。城管执法部门要将依法管理和热情服务相结合,柔性管理、包容执法;各经营主体要落实好“门前三保”主体责任,自觉服从管理,规范经营。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止,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记者 张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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