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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报海口1月20日讯(记者孙慧)1月20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今年将加快扩大“机器管招投标”试点项目范围,要求招标人选择符合条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不含交通、水务工程)施工项目推行“机器管招投标”,每个市县确保至少有1个项目参与试点“机器管招投标”。

“机器管招投标”工作是落实我省推进清廉自贸港建设部署任务的实际行动,是构建公平竞争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为加快扩大“机器管招投标”试点项目范围,早日实现各市县试点项目的“零突破”,我省要求海口、三亚、儋州的试点项目在1月17日后(含当日)发招标公告,3月31日前完成评标工作;其他市县的试点项目应于2月17日后(含当日)发招标公告,4月28日前完成评标工作。

“机器管招投标”试点项目范围为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试行)》,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简易评估法进行评标的施工项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项目。其中,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的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标控制价≥1亿元的省(市、县、自治县)重点(重大)项目,招标控制价≥3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招标控制价≥2亿元的市政工程项目,城市轨道交通、大型市政桥梁、地下综合管廊或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项目,以及应用BIM技术开展招投标的项目等五类项目不包含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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