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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近日警方对一名构成无证驾驶和妨碍执行公务两项违法行为的当事人郑某作出罚款1700元并拘留20日的处罚。

5月10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龙华区海秀中路加油站出口处有车辆违停。交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男子坐在驾驶座上熟睡,于是将快测棒放在该男子嘴边,发现其有喝酒嫌疑。

交警叫醒男子接受检查,并让其出示驾驶证。然而,男子以未携带为由拒绝,并想返回驾驶座驾车逃离,交警立即对其进行控制。在过程中,该男子拒绝配合,并强烈反抗,推搡巡逻交警。挣脱控制后,男子强行驾车逃离现场。

5月11日上午,男子迫于压力前往海口交警龙华大队自首。经核实,该男子为郑某(男、32 岁、海南海口人,身份证号码:4601041990****0910),在明知自己饮酒且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属于无证驾驶的情况下,为逃避处罚不顾交警阻拦,强行驾车逃离现场。据相关条例,郑某构成无证驾驶和涉嫌妨碍执行公务两项违法行为,移交海口市公安局海垦派出所处理。

最终,海口警方对郑某予以罚款1700元,两项违法行为合并执行拘留20日的处罚。

海口交警提醒,服从并主动配合警察执法工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执勤人员将在执法全程中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主动配合交警的日常执法工作,切勿因一时冲动而暴力抗法、阻碍执法,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以致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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