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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我省定期开展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核算核查工作,已顺利完成2013至2021年碳核查工作,为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提供数据质量保障。目前正开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履约周期工作信息核对、配额核算等工作。

“双碳”工作广受关注。我省通过科学构建“双碳”“1+N”政策体系、稳步推进蓝碳创新试点与实践、探索互联网+碳金融碳普惠机制建设、推进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创新低碳试点示范、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等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双碳”工作。

在探索互联网+碳金融碳普惠机制建设过程中,我省把碳普惠工作纳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机制,并印发《海南省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依托“海易办”平台优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大数据管理局建设碳普惠系统,完成步行、新能源汽车驾驶、“一网通办”零跑动、亮码办事、零碳会议等低碳试点场景的信息化设计,打通碳普惠工作闭环。以碳普惠创新试点助力零碳消博会,通过“绿色电力消费+蓝色碳汇抵消”的方式实现第三届消博会碳中和,实施碳中和的各环节均在海南碳普惠系统进行全流程展示。

在创新低碳试点示范方面,三亚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作为第三批国家低碳试点城市,海口市作为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正积极开展低碳试点建设,从体制机制建设、任务落实与成效、基础工作与能力建设等多方面梳理工作情况,并报生态环境部评估。我省还在海南生态软件园、江东零碳新城等园区、景区、社会、校园不同类型区域开展低碳试点。

此外,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各厅局研究提出分阶段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目标,将制定出台我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35),为推动我省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提供行动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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