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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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闻就昏迷,一喝就失忆,服下后乖乖听话……”这种电视剧里常常出现的情节,正是药贩子极力渲染的“迷药”药效——近日,河南电视台都市报道记者卧底调查发现,电商平台上不少药贩子在隐蔽出售各类“迷药”,有些伪装成香烟、糖果、饮料,有的卖家还给买家详细讲解下药后如何收拾现场脱罪。

河南电视台相关报道截图

“迷药”在电商平台隐蔽销售,让人不费什么力气就能买到,买家还会进行一些“教学”,这实在让人有些不寒而栗。此前,女性在公共场所被人下药进而被猥亵、强奸等情况时有发生。除了性犯罪,“迷药”还被用作抢劫、杀人等恶性犯罪。

网售“迷药”的情况及其相关产业链,媒体已经调查、曝光过多次,记者大多会亲身体验购药过程,只要找对了“门路”,通常都会购药成功,其中线上渠道购买占绝大多数。有媒体记者曾亲测购得的“失忆水”的效果,结果发现,喝下约20分钟后,开始头晕、全身乏力,没有力气反抗同伴从其手中拿走钱包等行为……

从上述记者的调查来看,“迷药”生意在网上依然红火,这无论是对广大女性还是对更多公众的人身安全来说,都是一种不小的威胁。

有媒体报道显示,网上售卖的“迷药”成分复杂、变种繁多,有的是一类精神管制药物,属于刑法规定的毒品范畴;有的属于二类精神管制药品,是严格管控的处方药。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是不能在网络上销售的。这也是相关商家用“女性香水”“成人保健品”“快速入睡”打掩护,偷偷售卖的原因。

图源 人民日报

值得注意的是,“迷药”网售所涉单位及人员可能涉嫌犯罪,这在公共舆论的讨论中并不充分,这也使得某些人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根据“迷药”的具体成分,相关人员可能涉嫌多个罪名,比如,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诈骗罪;根据下“迷药”的主观动机、目的、具体行为等,相关人员也会涉嫌不同的罪名,比如,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强奸罪或强制猥亵罪。

再说说电商平台、快递公司的责任,根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在国家邮政局发布的《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中,包括了“非正当用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无论有关平台还是快递公司,在“迷药”网售问题上都有一定责任,如果发现了问题,就应该及时出手,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装聋作哑。

“迷药”网售的隐蔽性确实加大了监管和打击的难度。对此,电商平台、社交平台应承担起更大的管理责任;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精神药品数量及流向的全流程监控,提升科技监管的水平;有法学专家建议,应考虑引入共同犯概念,加大对售卖“迷药”商贩的惩处,这也是一些网友所建议的“买卖同罪”。

说得严重些,“迷药”潜伏于网络、隐身于电商平台,相当于是在人们身边埋下一颗炸弹,而这颗炸弹随时可能被引爆。

更让人担忧的是,在电商平台上隐蔽销售的不止迷药,一些色情服务和产品、一些管制刀具和器械,包括一些外来入侵物种等,都藏身其中,甚至可能“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卖家做不到的”。而这些交易几乎都会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为电商平台“排雷”“排爆”,让公众免于恐慌,增强安全感,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也是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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