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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湖南省吉首市一名4岁男童从26楼家中阳台跳下受伤。该男童的邻居称,他模仿动画片情节,把雨伞当成降落伞向下跳。律师表示,男童监护人和动画片制作方都需承担责任。(5月27日《新京报》)

近年来,儿童模仿动画片情节跳楼、自残等悲剧事件屡有发生。2016年5月,河北丰润一名8岁女童把雨伞当成降落伞跳楼,当场死亡;2017年3月,新疆乌鲁木齐一名5岁女孩模仿动画片中的情节,撑着雨伞从11楼跳下,落到4楼平台摔成重伤;2021年1月,成都一名8岁女童和她6岁的朋友模仿动画片情节,将跳绳系在水管上,然后拉住跳绳在楼的外墙上攀岩,女童坠楼身亡,女童父母认为《熊出没》存在错误引导。

当然,儿童模仿动画片跳楼,家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正如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家长负有监护职责,若未看管好自己的孩子、未尽到监护职责,家长应负主要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会判定家长承担90%的责任,动画片制作方承担10%的赔偿责任。原因主要是,制作方没有意识到动画片中的内容会对孩子造成不良的影响,或许制作方在动画片中已对危险情节作了警示,但是警示力度不够,未起到引起孩子重视的作用。

随着新媒介的兴起,儿童与成年人接受信息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儿童模仿更需我们加倍关注。不仅需要关注动画片问题,还需关注社交网络、短视频等问题。此前,江苏省消保委曾发布《动画领域侵害未成年人成长安全消费调查报告》,选取《熊出没》等21部动画片,梳理出1465个问题点。针对已发生的模仿惨剧,动画片、短视频等制作方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审核、分级管理,从源头上消除危险、暴力、低俗等内容。

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需多方共同努力。家长应引导孩子正确看待动画片、网游、短视频中的危险情节、危险桥段、危险场景,教给他们正确的行为规范和安全知识。同时,加强对孩子的监护,最大限度地保证孩子在家长的眼皮底下活动,避免孩子独居。学校和社会也应提高家长的家教水平和安全意识,共同为孩子健康成长和安全保障而尽责。(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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