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记者从市社会养老保险局获悉,我市对五类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社保费缓缴政策,以缓解这些行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压力,从而为稳定就业起到支撑作用。

据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行业的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可缓缴2022年4月至6月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和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的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已缴纳4月份费款的企业,可选择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顺延一个月;其中未办理后续经办业务的企业,也可选择退回2022年4月费款。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本着方便、快捷、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我市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已在省集中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统一打上“定向阶段性缓缴”标识,不需要相关企业申请资格认定,实行“免审认定”。名单内的企业在勾选确认缓缴起止时间后,即可享受定向阶段性缓缴政策。

名单外如属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行业类型的企业,可线下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定向阶段性缓缴政策。申请时应出具属于五类行业类型的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记者 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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