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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报记者黎鹏 通讯员李昌燕

5月10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暨2023年国家语委全体委员会议在京召开,设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两类奖项,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民委等9部门组成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选推荐出178个先进集体和294名先进个人。海南3家单位被授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称号,6人被评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

其中,海南省普通话和文字应用培训测试中心、白沙黎族自治县龙江中心学校、海南省商业学校等3家单位获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二级调研员王奋、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研训中心教研员王娜、 海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杨若虹、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杜琼、琼海市第一小学副校长彭飞、东方市教育教学研究培训中心教研室副主任文周仁等6人获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

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表示,此次表彰旨在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进一步增强语言文字战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各方创新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引领社会各方面形成推广普及强大合力,在全社会营造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推动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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