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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发改委:强化企业中长期外债募集资金用途管理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日对外公布《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这份旨在支持中国企业境外融资健康有序开展的文件提出,强化外债募集资金用途管理,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企业借用外债特别是中长期外债是中国有效利用外资、扩大双向开放的重要内容。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以部门规章形式出台《管理办法》,不仅有利于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质量和水平、有效防范外债风险,也有利于更好发挥外债资金在促进扩大内需、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据了解,与此前管理文件相比较,《管理办法》科学划定管理范围,做到监管全覆盖。明确将境内企业间接到境外借用外债纳入管理范围,持续完善对重点行业企业监管,配合做好VIE(协议控制)架构企业管理、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等工作。

在强化外债募集资金用途管理方面,《管理办法》提出外债用途正面导向和负面清单,从正反两个方面着力引导企业使用外债资金聚焦主业,有力配合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更好利用全球资源要素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同时,明确企业外债募集资金实际用途应与审核登记内容相一致,不得挪作他用,确保资金用途符合中国有关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

《管理办法》对企业合理控制外债规模、强化外债风险意识、加强外债风险管理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和要求。科学设计审核登记申请报告有关内容要求,引导企业合理审慎决策,在申请环节即树立风险管理意识、制定风险防范措施,推动企业外债风险防范“关口前移”。

此外,国家发改委还要求细化企业外债审核登记程序,提高透明度和便利性,同时创新和丰富事中事后监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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