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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1月4日,民革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设立中央各工作部门,并任命了各部门负责人。主要有中央秘书处、中央宣传委员会、中央政治委员会、中央组织委员会、中央学习委员会等。

政治委员会(简称“政委会”)是民革中央的政治设计机关,主要是在政治、军事等方面制定和提出工作方针及具体工作方案供中常会选用。

1948年6月26日,政委会第13次会议推举朱蕴山为负责人。经常参加会议的有陈此生、林伦彦、张文、肖隽英、吴茂荪、朱蕴山、陈驰青、陈劭先、陈其瑗、吕集义、梅龚彬等人。政委会起草了工作大纲、军事工作大纲,讨论并提出了各方面的工作意见和方案。

比如,政委会讨论了中共中央提出的请各民主党派讨论的解放大城市急需解决的7个问题,并提出了具体意见;讨论了中共中央1948年“五一”口号中提出的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各种问题,并提出了建议和表明了态度,还推定朱蕴山、陈此生、吴茂荪等人负责起草新政协的各种文件和办法。

1948年8月29日,政委会第15次会议作出决议:(1)民革应以新政协作为主要工作。民革是国内三大政党之一,应尽力主动配合新政协的召开。(2)策反为辅中心,应配合全国形势去开展策反活动。(3)民革中央应搬到解放区去,以加强新政协的工作,在那里较为容易联络、策应,又可表现其组织联合政府的诚意。中央搬走的同时,准备设立华南执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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