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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化妆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守法经营理念,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舒心,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强化美容(生活美容)、美发、美甲、美妆(以下简称“四美”)机构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结合化妆品经营监管工作实际,河南省药监局印发《“靓盾1号”行动方案》(豫药监综妆〔2023〕36号)。即日起至10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代号为“靓盾1号”的化妆品“四美”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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