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方便了,没想到我申请的法律援助当天就办好了。”7月21日,来自樊城区的白女士由衷地对樊城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7月19日,白女士通过“12348”法律援助热线向樊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白女士称,丈夫刘某拒绝履行扶养、抚养义务,常年不给她和孩子生活费,现生活十分困难,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值班律师湖北三顾律师事务所郑宇飞了解情况后,热情为其解答了咨询,并告知其可以向居住地美满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或者清河口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就近申请法律援助。

白女士根据自己的方便程度,来到清河口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申请援助。按照法律援助常规受理程序,白女士需要提交个人身份信息、经济困难证明等材料,但在材料审核阶段,工作人员发现白女士只有结婚证和身份证相关信息,缺少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白女士以书面形式承诺了自己的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状况等内容。

经过初审,清河口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接收了其申请材料,在随后的走访调查中得知,白女士属于四级残疾,没有工作,之前一直依靠父亲微薄的退休金生活,父亲去世后,白女士和其儿子没有任何生活来源,丈夫刘某也不给母子二人任何费用。

清河口司法所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立即为白女士出具了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报告,并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上传了白女士的其他信息,樊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网上当天办理了审批手续,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介入。

据了解,近年来樊城区司法局融合“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实体平台”三大法律服务平台,助力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推行。通过启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室的作用,上下联动核查核实申请人的经济状况,运用“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解答咨询、上传数据、网上审批,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大大压缩法律援助申办时间,打通了服务困难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下一步,樊城区司法局将进一步放宽告知承诺制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助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档升级。

(记者 赵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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