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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报记者邵长春

根据《海南省“南海新星”项目实施办法》《关于开展第一批海南省“南海新星”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经申报受理、资格审查、专家评审、部门审议等程序,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7月6日公示了第一批海南省“南海新星”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平台项目建议名单,共10个项目入选。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提出。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省工信厅反映,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具体事实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2日。

为聚焦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创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人才队伍,构筑良好的人才发展梯队,我省于今年4月启动第一批“南海新星”项目申报评选工作。

第一批海南省“南海新星”项目选拔名额原则上安排200名,分为科技创新人才、产业创新创业人才、教育人才、医疗卫生人才、哲学社科人才、财税金融人才、技能人才7个平台项目。其中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平台项目由省工信厅负责。

“南海新星”项目一个培养周期为3年,平台项目入选人员由省财政给予培养资助经费。其中,科技创新人才平台项目资助30万元,产业创新创业人才、教育人才、医疗卫生人才、技能人才平台项目资助20万元,哲学社科人才、财税金融人才平台项目资助10万元。以团队形式入选的,按各平台项目培养资助金额的1.5倍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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