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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次性扩岗补助如何经办?8月23日晚,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扩岗通知》),对流程作出具体安排。

《扩岗通知》指出,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采取“免申即享”与企业自行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方式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据了解,关于“免申即享”方式,《扩岗通知》要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具体方式包括三方面——

一是通过本地数据比对和审核部端比对下发数据的方式精准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每月底前,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要会同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中心,将海南省参保人员信息与部省人社业务协同平台提供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教育部门移交的有就业意愿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登记失业信息进行比对;及时下载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经部端实名信息比对后的符合参保缴费及高校毕业生身份的信息数据。通过以上两种方式初步筛选出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和企业信息数据,主动向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发送。

二是审核确认发放数据。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及时将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发送数据,与全省参保人员信息数据、已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人员信息数据、已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信息数据进行精准核对,审核确认参保人员是否符合政策享受条件。同时,将参保人员所在企业名单与本地劳务派遣单位名录库进行比对,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推送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信息和政策解释,由企业进行确认。

三是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企业的确认信息后,在30日内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可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对于一次性扩岗补助,还可采取企业自行申请方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提醒,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开设服务窗口,便于企业线下自行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

据介绍,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机构通过信息系统核实企业所招用的人员参加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情况,通过部省人社业务协同平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教育部门移交的有就业意愿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登记失业信息核验比对人员身份信息。符合政策实施范围的,经办机构要在收到企业申请后30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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