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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报讯 记者刘冰 通讯员林星鑫报道 记者日前从湖北省宜昌高新区管委会获悉,宜昌高新区已出台《宜昌高新区科创“新物种”企业培育认定实施方案》《宜昌高新区科创“新物种”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实施细则》,加快培育一批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的科创“新物种”企业,不断培育壮大创新主体,聚集创新人才,推动宜昌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及宜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根据《湖北省科创“新物种”企业培育计划实施方案》相关精神,宜昌高新区将培育一批“瞪羚后备”“瞪羚”“驼鹿”“哪吒”“独角兽”等科创“新物种”企业,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含瞪羚后备)-驼鹿企业-哪吒企业-独角兽企业”的创新主体梯度培育机制。自今年起,宜昌高新区每年选择一批高成长科技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力争到2025年底培育35家以上科创“新物种”企业,努力实现驼鹿企业、哪吒企业、独角兽企业零的突破。

根据《宜昌高新区科创“新物种”企业培育认定实施方案》相关政策,宜昌高新区即日起开展科创“新物种”企业培育认定工作。

“新物种”认定企业须符合以下准入门槛:在宜昌高新区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属于湖北省重点支持的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未来产业的相关领域;近3年内无任何不良征信记录、违法记录以及重大环境、生产、质量安全事故;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拥有有效期内1项(含)以上I类知识产权或2项(含)以上II类知识产权。

对入选的“新物种”企业,宜昌高新区出台了6项扶持政策:认定奖励、财政扶持、创新支持、产品推广、用地支持及其他支持。例如,对新认定为宜昌高新区瞪羚后备企业、瞪羚企业、驼鹿企业、哪吒企业、独角兽企业的,分别给予5万元、15万元、25万元、35万元、45万元奖励;对年实缴增值税、所得税超过300万元的“新物种”企业,企业连续3个年度实缴企业增值税、所得税比上一年度税收增量区级实得财力50%部分给予等额产业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香港H股等上市的宜昌高新区科创“新物种”企业,按上市改制中当年税收增量区级实得财力部分给予全额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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