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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田国垒)记者日前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山东建立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制度,把评价重点放在业绩贡献、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上,目前,全省已有9063人获得新型职业农民职称。

近年来,山东下大力气培育乡村本土人才,用好“指挥棒”,备好“技能包”,突出“传帮带”,打造乡村人才留得住、用得好的良好环境,让乡村人才工作有干劲,发展有空间,事业有奔头。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张涛介绍,山东深化乡村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建立了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制度、“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职称制度、基层职称“直评”制度三项职称制度。

据了解,自2018年起,山东打破学历、论文、科研成果等条框限制,试点推行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制度。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分为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分为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农民助理农艺师、农民农艺师、农民高级农艺师、农民正高级农艺师。

此外,为激发人才成长的内生动力,山东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现“应培尽培”“愿培则培”“需培就培”。目前,山东已累计培训200余万人次。同时,着力提升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水平,建设39家省级乡村振兴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大规模培训乡村振兴专业技术人才,打造了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的乡村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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