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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齐鲁建筑工匠”技能培训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促进全省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升,持续发挥建筑业带动就业作用,推动劳动者在家门口就业。

山东省总工会供图

此次开展“齐鲁建筑工匠”技能培训行动,共包括6个专项计划,分别为建筑工匠学徒培训计划、建筑工匠储备培训计划、建筑工匠技能提升计划、乡村建设工匠培训计划、建筑工匠评价质量提升计划和以赛促训激励保障计划。行动计划培训3万人次以上,其中享受政府培训补贴2万人次以上。

《通知》提出,全省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实名制定向发放职业培训券,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同时鼓励建筑企业对新录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发挥建筑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引导建筑企业建立健全职工技能培训机制,帮助新录用人员快速提升适应岗位能力,促进人岗匹配。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把乡村建设工匠培训作为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全省各市要对有建筑从业经历的返乡农民工或已从事农房施工的农民工、建设类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脱贫劳动力等群体广泛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申领职业培训补贴。鼓励根据乡村建设工匠的工作规律,采取“流动办班、到学校上课、下工地培训”等灵活培训形式,为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培养一批合格的建筑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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