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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天科技1月13日收深交所许可类重组问询函,先前回函公告显示,标的公司存在2笔资金占用行为,分别为: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标的公司以列支成本费用方式向第三方公司支付款项并最终转至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杰,形成资金占用1.08亿元;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标的公司以预付款项形式向标的公司关联方众信联动支付预付款项,形成资金占用2463.37万元。上述两笔资金占用款项已于2022年12月7日归还完毕,中介机构核查认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其他资金占用情形。

公司被要求说明标的公司就刘杰、众信联动偿还资金占用款项更正的主要财务数据、更正金额及占比情况;刘杰、众信联动选择列支成本费用、支付预付款等方式占用标的公司资金的原因,占用资金的具体用途,占用的第三方公司名单,与标的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大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业务往来,占用资金的最终流向,标的公司是否通过资金占用虚增标的公司业绩;标的公司内部控制、公司治理是否健全,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刘姣持有众信联动股份时间与众信联动占用标的公司资金时间一致的原因,刘姣、胡一洋于2022年12月5日不再持有众信联动股份或从众信联动离职的原因,众信联动现任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标的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业务往来;标的公司资金占用情形是否完全解决,本次重组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0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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