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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海南日报记者从海南省治水办获悉,文昌市开展涉水违法排污举报奖励工作,截至目前,该市共立案查处非法排污案件124宗,完成处罚1406.82万元,为4批提供有效举报线索的15名群众发放总计80万元的奖励金。

据了解,去年9月1日文昌市出台《文昌市珠溪河流域、宝陵河流域和文教河流域违法排污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将处罚的款项返还给举报的乡镇用于奖励举报群众和作为治水经费。这一举措旨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强化社会监督,依法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群众权益,进一步建立健全违法排污行为举报制度。

利用有奖举报来发现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能大幅提升执法效能,有效弥补基层生态环境执法的盲区,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

文昌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宣传引导等措施,加大执法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同时,该市成立工作组,下沉执法力量到重点河湖流域流经的乡镇,联合属地镇政府加强巡查,同时在工作组的基础上再各安排2名执法人员到重点河湖流域流经的乡镇24小时值班,确保24小时接到偷排漏排线索时有人到场处置,切实做到违法行为打早打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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