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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青海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有效助力企业纾困解难,青海省医保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加强缓缴政策宣传,提高企业知晓率,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确保医保惠民惠企政策取得实效。

据介绍,青海阶段性缓缴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实施以来,为全省6532家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累计缓缴金额5001万元,所在企业参保职工各项医保待遇与缓缴前保持一致,共划入个人账户1078万元,基金支付7140万元,其中住院支付5329万元、门诊支付1811万元,确保参保职工报销水平保持稳定,减轻了企业缴费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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