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凯旋国际大厦发生大火,当地对1800余人进行了紧急疏散。消防部门耗时7个小时才将明火扑灭,幸无人员伤亡。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不容忽视,不仅救援难度大,而且极易造成生命财产安全损失。8月1日,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正式施行。《规定》针对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等消防安全问题,提出了明确处罚规定。

9月1日,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介绍,《规定》施行一个月,湖北消防部门接连开出罚单。“居民如发现类似消防安全隐患,欢迎拨打96119或12345举报!”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

【案例】

锁闭安全出口 足浴场所被罚7000元

8月10日,黄石市阳新县消防部门在对阳新县一足浴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12层一安全出口被锁闭,导致安全出口丧失了逃生功能,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消防监督员调查得知,该单位为个体工商户,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从业人员有30人,一旦发生火灾而安全出口不畅,易导致严重后果。消防监督员下达“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对现场隐患进行拍照取证。

商户负责人表示,“锁闭原因是安全出口不常用,另外是怕客人通过此出口逃单。”阳新县消防部门有关人士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单位处以7000元罚款。这也是我省消防部门在新规实施后开出的首张罚单。

违规停放电动车 车主吃到500元罚单

8月12日,恩施州来凤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对辖区某高层住宅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6栋首层公共门厅内停放有多辆电动自行车。执法人员责令小区物业通知车主将电动车挪至室外。

当晚,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小区,发现6栋2403住户姚某的电动车仍停在首层公共门厅。此前小区物业已对姚某进行了电话通知,并在姚某家门上张贴了《违停提示单》,要求晚上8时前将车挪到室外。

“最近天气不好,怕下雨就把车停在了一楼门厅内。”姚某告诉执法人员,自己看到了贴在门上的《违停提示单》,想着停几天没什么问题,便没放在心上。

来凤县消防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姚某构成了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停放电动自行车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鉴于姚某认错态度较好且积极改正,消防救援部门给予姚某500元罚款。

发现隐患未整改 物业公司被罚6500元

违规停放电动车,不仅车主会受罚,负有管理责任的物业公司也不能免责。8月17日,黄冈消防部门就针对高层建筑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行为,开出了对物业公司的首张罚单。

8月5日,黄冈消防部门对蕲春县紫荆苑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小区高层建筑的公共门厅、出口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消防监督员当场下发文书责令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改正,督促业主将违规停放的电动车移出,消除安全隐患。8月16日,消防监督员回访时发现,物业公司对相关隐患仍未整改。执法人员现场约谈相关负责人,并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对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罚款6500元。

【探访】

记者跟随消防检查 未发现重大隐患

9月1日,极目新闻记者来到武汉市武昌区、东湖风景区、汉南等多个高层小区,跟随消防部门、社区、物业进行高层消防安全隐患例行检查。

当日上午10时,极目新闻记者来到汉南东庭郡园小区,发现每个楼栋一楼的架空层被改造成电动车停车点。在墙壁一侧,安装着充电站,大约每间隔1米,安装着充电插座。在6栋楼下,有电动车正在充电。一旁的墙壁上,张贴着“电动车请勿上楼”的提醒和《规定》具体条款,另一旁放置着两个灭火器。在门厅和楼梯间内,检查人员没有发现电动车停放现象。

上午11时,汉南消防救援大队来到汉南区紫阳楚世家小区进行检查。在消防控制室,消防员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是否运行正常,查看第三方消防服务测试记录本等。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

下午3时,极目新闻记者跟随东湖风景区消防救援大队来到东湖庭园小区,检查中发现,小区存在着少数消防设备老旧,亟待升级等问题。随后,消防队员和下沉党员、社区工作人员、小区保安一起,现场进行了消防设施培训。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写字楼是防火重点之一。在辖区内19层高的骏业财富中心,消防员们查看了消防标识标牌、灭火器有效期、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整体较好。

【回应】

发现高层建筑消防隐患

市民可拨打96119或12345举报

如今,城市里高层建筑林立,与之相对应的是,高层建筑火灾事故逐渐增多。

到底哪些属于高层民用建筑?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规定》明确,高层民用建筑包括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高层公共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医疗建筑、公寓建筑等。

商场娱乐场所不得在营业期间动火施工

“为什么高层建筑火灾格外可怕?因为一旦起火,易造成群死群伤。”该负责人介绍,高层建筑有楼梯间、管道井、电缆井、排气道等各种竖向绵长的管井,就像一座座烟囱,一旦着火,便迅速形成“烟囱效应”的立体火灾。

“起火后,有毒烟气迅速向走廊蔓延,且高层建筑疏散距离远,疏散所需时间长。加之高层建筑楼层高、体量大、可燃物多、人员聚集,一旦发生火灾,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都存在较大难度。”该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不少高层火灾都是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引起的。

该负责人介绍,《规定》明确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配备消防器材。“作业人员应当依法持证上岗。作业完毕后,应当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遗留火种。”该负责人还介绍,《规定》还明确要求,高层公共建筑内的商场、公共娱乐场所不得在营业期间动火施工。

电动自行车火灾呈多发频发趋势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呈多发频发趋势,不少居民习惯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停放、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

“违规停放电动车或者将电动车搬上楼充电,一旦起火燃烧,产生的火焰和高温有毒烟气在很短时间内充满整个空间和通道。”该负责人介绍,《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违反上述要求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根本。居民发现类似消防安全隐患,欢迎拨打96119或12345举报!”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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