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坚持依法监管,深入开展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实餐饮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经营监管体系,保障云南省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

全省共有餐饮服务单位20多万户,上半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做好日常监督的同时,开展过桥米线专项整治、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地沟油”专项整治、旅游景区专项整治、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重大活动、网络餐饮监管,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

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74471户,受理投诉举报4445起,查处案件539户起,责令整改2659起。对餐饮食品生产经营实行风险分级管理,科学有效实施监管。

加大餐饮环节疫情防控力度,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餐饮食品安全。全面排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情况,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返岗复工后的疫情防控管理,切实降低餐饮环节感染风险,助推企业顺利复产复工。加强对餐饮单位采购、存储、加工、销售野生动物情况检查,以经营野味为特色的餐饮店、农家乐、集贸市场为重点开展巡查,严厉打击经营野生动物行为。

检查相关经营户537642个(次)、检查餐饮单位524765个,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户1633个(次)、商品交易市场2952个(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89件,侵害消费者案件17件。

全面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要求各地按照 “透明厨房”、“隔断厨房”、“视频厨房”、“网络厨房”四种形式推进校园、旅游景区社会餐饮“明厨亮灶”建设。力争2020年底前餐饮明厨亮灶达到100%,6月30日前,全省A级以上景区以及机场、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游客集中区域的餐饮服务单位的网络“明厨亮灶”完成对接“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实现网络“明厨亮灶”100%覆盖。学校及网络明厨亮灶工作达到100%。

目前云南省社会餐饮实施明厨亮灶179598户,达到73%;旅游景区有8615个餐饮服务单位实施了明厨亮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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