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由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广东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发布。

针对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不畅,人口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制度门槛较高、城乡土地权能长期不平等、城乡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若干措施》提出了6条改革举措,推进“人地钱技”等要素城乡双向自由流动,促进形成城乡人才、土地、资金、产业、科技、数据等要素合理配置的良性循环。

一方面是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限制。逐步实现居住证持有者、城中(郊)村居民在公共服务上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另一方面是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制定财政、金融、社会保障、住房、名誉等激励政策,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兴业。实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青春建功”行动。鼓励高等院校涉农专业毕业生从事支农工作。探索符合条件的返乡就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吸纳人才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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