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印发《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若干措施》,并发出通知。对在广西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持牌类金融机构,按照其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对在广西新设立的持牌类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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