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71次审议会议于2020年9月4日上午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同意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微电子”)首发上市。这是2020年第110家过会的科创板企业。

明微电子此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代表人为龙敏、余皓亮。这是中信建投今年保荐成功的第7单科创板项目。此前4月1日,中信建投保荐的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21日,中信建投保荐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23日,中信建投保荐的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28日,中信建投保荐的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1日,中信建投保荐的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3日,中信建投保荐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明微电子是一家专业从事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封装测试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一直专注于数模混合及模拟集成电路领域,产品主要包括 LED 显示驱动芯片、LED 照明驱动芯片、电源管理芯片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显示屏、智能景观、照明、家电等领域。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明微技术持有公司3024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4.2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乐康直接持有公司873.12万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15.65%,通过明微技术间接控制公司54.22%的股权,王乐康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合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69.87%,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明微电子本次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1859.20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的新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7436.80万股。明微电子拟募集资金4.62亿元,其中,1.90亿元用于智能高端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38亿元用于集成电路封装项目,8408万元用于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审核意见: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保荐代表人就下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1)2003年国微科技出资设立明微有限时,黄学良委托王乐康代持股权及其他股权代持安排的原因;(2)黄学良及明微有限设立时的其他股权被代持人是否参与了国微科技设立明微有限事项的董事会决策及其有效性,决策程序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微科技其他股东是否存在争议;(3)国微科技设立明微有限并转让资产、转移业务和人员等是否获得全部必要的批准,黄学良及其他股权代持出资来源及是否符合国资人员在下属单位持股相关规定;(4)国微科技设立明微有限并转让资产、转移业务和人员等相关安排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乐康就上述

代持及重组是否存在相关风险。

2.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其对发行人前员工持股或任职的公司与发行人交易情况的核查方式及结论,前次申报文件和本次申报文件就上述事项的披露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3.根据申请文件,2018年发行人一款芯片生产工艺从8寸晶圆升级到12寸的研发未及预期,发行人对相关存货全额计提跌价准备1677.89万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上述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后续研发动态及对生产经营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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