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于昨日公布的《关于对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梁昭平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147号)显示,当事人梁昭平作为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生物”,300119.SZ)副总经理,于2020年7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瑞普生物股票3.75万股,成交金额97.61万元。瑞普生物于2020年7月13日晚间披露《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梁昭平上述股票买卖行为发生在瑞普生物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前10日内,构成敏感期交易,且未在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3.1条,《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8.15条,《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要求梁昭平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瑞普生物成立于2001年8月2日,注册资本4.04亿元,于2010年9月17日在深交所挂牌,李守军为法定代表人、实控人、大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截至2020年6月30日,李守军持股1.67亿股,持股比例41.4%。当事人梁昭平,自2016年5月9日至今任瑞普生物副总经理。

瑞普生物2019年年报显示,梁昭平自2015年1月22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2021年12月21日,本科学历,现同时华南生物总经理。梁昭平曾任华南农业大学实验兽药厂副厂长、华南农业大学兽医科技研究中心主任;现兼任广东省动物防疫技术交流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动物药品保健协会副会长、等职。梁昭平入选2018年度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瑞普生物于2020年7月14日发布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公告》显示,公司获悉公司副总经理梁昭平在未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于2020年7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75万股。根据有关规定,梁昭平证券账户本次减持属违规减持行为。梁昭平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65.27万股,其中50.27万股为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15万股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2020年7月13日,梁昭平因误操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3%,交易均价为26.03元/股,减持金额为97.61万元。本次减持后,梁昭平尚持有公司股份61.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21%。

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规定:

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和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指南等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2.3.1条规定:

上市公司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限售、减持及其他股份变动事宜,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股东可以通过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配售方式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转让的方式、程序、价格、比例以及后续转让等事项,由本所另行规定,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实施。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8.15条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下列期间不得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应当督促其配偶遵守前款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

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前款规定的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梁昭平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147号

梁昭平:

你作为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生物”)副总经理,于2020年7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瑞普生物股票3.75万股,成交金额97.61万元。瑞普生物于2020年7月13日晚间披露《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你的上述股票买卖行为发生在瑞普生物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前10日内,构成敏感期交易,且未在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3.1条,《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8.15条,《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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