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求职季,一些用“投资”、“金融”包装自己的皮包公司,别有用心的盯上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利用他们急于找到工作的心理,将职场新人变为骗局帮凶。昨日,宜昌市处非办通报了一起应届毕业生误入金融骗局,成为非法集资协助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骗局案件。

应届大学生王某在求职时,看到了一条高薪招聘信息,招聘企业为南京某投资公司。投递简历后,对方迅速回复了同意王某入职的通知。在“金融企业”,“投资顾问”等高大上的词汇下,王某丧失了戒心和警惕,未认真核查该公司的资质便欣然应聘入职。入职后,王某先是接受了公司10天培训,然后匆匆上阵,开始了所谓的投资顾问工作。她的市场开拓对象是亲朋好友和近邻,她通过广告宣传、打电话、发微信、聚会宣讲等形式,动员亲朋好友、近邻到自己所在公司投资。宣称公司有价值数千万元的钨条做资产担保,许诺支付月息3%、年息36%的高额收益。通过打感情牌,上岗后的短短10个月内,王某共吸收52人投资存款464.50万元。

谁知仅过了半年,该公司就因不能兑现投资人的本息,出现堵门群访事件,后警方介入调查,查明该投资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王某作为非法集资协助人依法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案例点评:宜昌市处非办提醒,近年来非法集资瞄准涉世未深的大学生等求职者,高薪招聘“业务经理”,开展所谓的投资理财业务。

此类骗局具有较强的迷惑性。首先是高薪引诱入职。该类企业一般在核心地段租赁写字楼等办公场所进行豪华装修,包装成金融服务、投资理财、科技信息咨询等公司,营造强大的实力和背景,通过正规网站发布信息,高薪招聘业务经理、理财专员等。很多求职者经不起诱惑,不加甄别就积极应聘。入职后公司进行培训洗脑,描绘公司广阔的发展前景、个人美好的升职空间,鼓动入职者拼业绩、拼实力、拼关系,实现个人财务自由的梦想。

其次以开拓市场名义开展非法集资。对入职者,通常是以“开拓市场”“网络推广”等名义,让他们拨打电话、网络聊天、投放广告等,向客户“推荐各种名义投资”、“推荐股票”、“提供网络贷款”等;而涉及违法犯罪核心环节的转账、后台操控、转移赃款等则由团伙骨干成员完成。

案情暴露后,相关人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该类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和被查获后,非法集资的组织者和骨干成员除清退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外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对业务员,如明知公司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仍为该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行为则构成共同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在毫不知情情况下按公司要求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的,需退还所得佣金、提成、代理费、好处费等。

(记者 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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