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检察:

一纸建议推动“三无”玩具专项整治

海南日报讯 (记者高懿)日前,澄迈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探索未检+公益诉讼办案模式,促进校园周边环境净化,构筑校园安全防护网取得新成效。

今年7月,澄迈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相关职能部门不依法履行澄迈县金江镇人民中路某玩具店存在违规销售无中文标识玩具的违法行为监管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经查明发现,位于人民中路的某玩具店销售的某款儿童拼装玩具、组合玩具包装盒上无中文标识,且无3C合格认证标志;未在显著地方标注警示文字。上述玩具均为小零件型号的拼装型玩具,在玩耍过程中容易被三岁以下儿童误吞食,给儿童身心健康造成潜在威胁,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被侵害状态。

针对履职中发现的问题,该院于今年7月20日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依法守护社会公共利益。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7月26日前,对金江镇人民路某玩具店进行核实检查后,依法对存在销售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及无中文标明成分的某玩具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组织各市场监督部门对辖区内销售玩具的主体进行检查,截至目前,相关职能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执法车辆26车次,发现存在以上违法行为的玩具店9家,已全部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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