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讯(记者 林书喜 特约记者 李珂)儋州市近日出台补贴方案,大力推进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确定2021年秸秆回收综合利用率达86%以上目标,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不断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完善和健全“分散回收、集中处理”的田间废弃物回收模式,防治大气污染,保护洁净蓝天,切实提升耕地质量,保护和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2021年,儋州市确定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将大幅提升,杜绝秸秆露天焚烧;秸秆收储体系基本覆盖镇村,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将建立水稻秸秆回收收运体系,计划在水稻种植面积多且集中连片的东成镇、中和镇、王五镇、雅星镇等4个镇,购买水稻收割秸秆打捆一体机,开展水稻收割秸秆打捆一体回收综合利用试点,给每个镇购买5台设备,共需购买设备20台,由市农业农村局以政府采购方式购买,调拨给镇政府按国有资产管理,镇政府与农民合作社签订协议开展水稻收割秸秆打捆回收服务工作,镇政府提供水稻收割秸秆打捆一体机给农民合作社使用,农民合作社利用政府提供的设备开展水稻收割,每收割1亩水稻,收割费用比市场价少收30元,让利于民,水稻收割产生的秸秆由农民合作社回收处置。

探索建立资源化利用补贴机制,儋州市将对辖区内开展秸秆回收及资源化利用的企业、收运服务队及农户等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鼓励更多企业及群众参与到秸秆的回收及资源化利用中来,形成良好的收运服务及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对利用本市主要农作物秸秆开展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利用的资源化利用企业,给予每吨45元补贴;对收购本市主要农作物秸秆并在本市实施离田利用的收运单位或服务队,按运距情况给予每吨35元至65元不等的补贴;对提供秸秆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回收利用的农户给予每亩35元的补贴。开展水稻秸秆粉碎还田技术,儋州市在东成镇、中和镇、王五镇等3个镇,实施共计1.6万亩水稻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补贴示范项目,给予实施水稻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的农户每亩补贴20元;农户雇佣安装粉碎装备的收割服务队,按市场价每亩少交20元。农户享受政府补贴需签订《禁烧承诺书》,享受政府补贴后的农户一旦焚烧秸秆,将受到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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