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万宁市公安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大茂镇查获正在卸货的烟花爆竹一车,当场查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1665件,价值26.9万元。目前,市公安局已依法对查扣的烟花爆竹进行收缴,拟对非法运输司机和押运员治安拘留各10天,罚款共3万元。对未按照许可证运输车辆扣6分,罚款100元,案件正在办理中。

按照往年惯例,国庆节后会进入偷运烟花爆竹的高发期。由于万宁有效的禁放工作,让烟花爆竹成了更为紧俏的商品。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一些不法分子会铤而走险,非法偷运烟花爆竹。

“在岁末年初时期,烟花爆竹销量走高,但是有不法分子未办理相关经营许可证就私自运输贩卖,甚至将大量烟花爆竹存放在居民区的普通民房内,这种情况十分危险。”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相关负责人说。

警方提醒,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人员一定要办理相关经营许可证,并按规定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法行为,排除身边潜在的危险。希望广大市民遵规守纪、勿存侥幸心理。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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