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嘉积11月1日电(记者袁宇 通讯员杨时艾)“除了做好本职工作外,还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检查船上的生产设备设施是否正常,同时向船员宣传安全生产知识。”11月1日,在琼海市潭门渔港,琼海海渔08166船正准备起航出海,船员莫壮评相比以往拥有了一个新身份——中远海渔船安全监督员。

莫壮评是琼海市第二期中远海渔船安全监督员培训班学员。他既是船员,同时也是经过培训合格的安全监督员。通过严格的培训考核,他熟练地掌握了与渔业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船舶应急处置、海上求生技能、救生艇筏操纵、船舶消防、基本急救等知识,对渔船海上生产作业进行监督。

莫壮评说,在出海作业过程中,他还将实时督促船长依法履行船舶治安责任,避免出现跨海域捕捞、捕捞法律禁止的物种等违法违规行为。

“设置中远海渔船安全监督员这一岗位,是我们为了破解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难题实施的‘新招’。”琼海市政府相关负责人透露,通过实施安全监督员制度,旨在消除事中监管盲区,并通过安全生产培训,有力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据介绍,今年7月,琼海聚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创新,瞄准事中监管空白,创新建立中远海渔船安全监督员制度,出台《琼海市中远海渔船安全监督员实施方案》,通过安全监督员随船出海等方式,对中远海渔船海上作业进行实时有效安全监督。

截至目前,琼海市已组织了4期安全监督员培训班,共培训205人,175人考核合格,择优选拔54人担任渔船安全监督员。所有选拔上岗的安全监督员都经过系统培训考核。

海南日报记者还了解到,今年初琼海对《琼海市远海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明确渔船出海必须由渔政、海岸警察、执法3个部门同时登船检查后方可出港,进一步强化了事前监管。

琼海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渔船上的安全监督员不仅将系牢安全绳,还将成为渔民与管理部门的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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