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海口11月6日讯 (记者计思佳 习霁鸿)11月6日,海口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原则性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海口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该市将加快中医药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建设,争取中医药事业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实现早期收获。

根据《实施方案》,海口要加快中医药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利用海口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独特区位、政策环境优势,在江东新区、国家高新区等建设一批具有发展前景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重要项目和示范基地,打造中医药国际贸易营销中心和结算平台等中医药国际化创新平台,先行先试中医药跨境流通绿色通道。推动公立医疗机构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促进中医国际化,在保障基本医疗公益性不变的同时,积极探索管理体制创新及服务项目创新,针对国内外服务对象需求拓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吸引国际患者来琼治疗。

《实施方案》同时提出,全面取消社会办中医选址、距离、数量等限制,鼓励中医医疗机构连锁经营,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康复、医养结合、老年护理和特需医疗服务等中医机构。对社会办中医机构在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等方面一视同仁。支持公立中医院和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建立中医医联体。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承担居民慢病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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