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上午,海南省民政厅召开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新闻发布会。据介绍,我省推动全省社会救助一体化发展、精细化管理,逐步实现全省社会救助标准统一、服务均等化,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海南社会救助制度的特色和优势。

2021年1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立足新的历史方位和时代要求,对未来一个时期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作出系统部署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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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制定《方案》过程中,主要把握了三项原则:一是加强省级设计,推动全省社会救助一体化发展、精细化管理,逐步实现全省社会救助标准统一、服务均等化,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海南社会救助制度的特色和优势。二是强化改革创新,直面我省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社会救助政策系统集成不够、社会救助方式和供给主体单一、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存在差距等问题,坚持以改革破解瓶颈制约,以创新推动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服务中心工作,主动融入海南自贸港建设,将救助制度设计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任务结合起来,以全局站位和长远眼光推动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

《方案》重点任务部分共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专项救助制度、建立适应自贸港建设的社会救助制度三大板块,提出全面推行社会救助制度审核确认改革、建立基于居住证的社会救助制度等12项具体任务。

《海南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五项创新

(一)全面实施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

全省推行低保、特困、临时、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审核确认制度改革,统一将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形成乡镇(街道)审核确认、市县民政局监管的办理模式,有效破解社会救助不可及、不便民问题。建立“调查+核查+抽查”多维监管模式,确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接得住”、“管得好”。

(二)促进提高社会救助精准度

从强化政府核查手段和推动社会救助对象诚信申报两方面发力,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度。一是推动银行金融资产信息联网查询、建立流动人口跨省查询通道,解决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查询不全面的问题。二是建立社会救助失信惩戒机制,形成对诚信申报家庭状况和财产的有效约束,从源头上解决骗保问题。

(三)建立基于居住证的社会救助制度

打通县域政策壁垒,海南户籍居民,省域范围内可自主选择在户籍地或凭居住证在居住地申办各项社会救助;打通城乡政策壁垒,适应城镇化趋势,我省农村转移人口,可凭居住证在居住地申请城市低保,避免户居分离的群众申请社会救助“两头跑”。

(四)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

回应困难群众多元化救助需求,在救助方式上从资金物质为主,逐步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措施,逐步探索为救助对象提供访视照料、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等服务。

(五)创新发展急难社会救助

针对突发事件引发的困难,《实施方案》细化了急难救助的六种情形,并吸收了疫情防控的经验,提出紧急情况下“先行救助”、“容缺救助”,着力增强救助的有效性、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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